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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张安远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就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体,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促进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实现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地联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新发展格局,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积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功能,营造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法治环境,助推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

破除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法治障碍。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在法律环境上存在差异,因此,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破除其面临的法治障碍。一是加速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统筹推进。树立法治化思维,采用法治化手段,在推进国内法治建设的同时,加速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国际法治合作,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疏通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法治障碍。二是强化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法治衔接。寻求法治融合的最大公约数,积极参与贸易和投资领域多边合作,用法治手段强化国内国际市场一体化调控体系建设,促进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相互衔接,用法治手段彻底解决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堵点问题,既方便国内企业“走出去”,也有利于国际企业引进来”。

健全有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法治体系。健全法治体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保障。一是健全法律规范体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加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点领域立法建设,建立起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健全法治实施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依法健全决策机制。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完善司法职权配置,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依法审理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各种案件。三是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的促进作用,建设常态化监督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审计、信用、司法等多种监督手段,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构建科学有效的法治监督体系。四是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者队伍,加强党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法治工作的领导,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的法治人才保障。

提升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法治能力。构建新发展格局,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用法治手段提升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各项能力。一是用法治手段增强政府调控力量。通过法治促使政府发挥积极作用,提升法治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用法治规范行政权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制定宏观经济发展政策,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二是用法治手段提升市场主体活力。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生力军,要完善企业经营的法律法规,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保护企业产权与合法权益,激发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释放企业活力。三是用法治手段提升科技创新动力。科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解决核心技术“卡脖子”的重要手段,是催生新发展动能的重要力量,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需要。增强科技自主创新动力,促进科技创新自立自强,应当强化科技创新立法,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全面启动核心技术攻坚战,牢牢把握创新驱动这个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核心动力源。四是用法治手段提升内需内生动力。扩大内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基点,要完善扩大内需的政策和法律支撑体系,提高国内需求比重;要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释放人民群众消费热情;要建立法治化产能化解长效机制,增强产业链与供应链的自主可控能力。

营造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法治环境。构建新发展格局,无论是促进国内大循环,还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无论是扩大内需市场,还是扩大投资消费,无论是推进改革开放,还是推进科技创新,无论是促进经济循环流转,还是促进产业关联畅通,都需要营造一个市场化、社会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以防范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法治风险,保障构建新发展格局顺利进行。一是营造高效公平的市场环境。发挥市场经济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价格机制的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设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市场环境,以推进供需互促与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二是营造诚信安全的社会环境。发挥信用激励和约束作用,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完善新型信用监管制度,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营造平等竞争的法治环境。法治是经济活动的“守护者”,通过创新法律协同服务机制,加强对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供给,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依法平等保护公私财产,建立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四是营造开放包容的国际环境。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实行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需要防范国际投资贸易的法治风险。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和世贸规则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体系,打造以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为代表的高水平开放平台,加强以“一带一路”倡议为抓手的多层次多领域国际经济合作,建设互联互通与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推动我国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