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辩证法的再认识
◇王南湜
毛泽东的辩证法具有极大的独创性,但这种独创性长期以来却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其所以被忽视,当又缘于对于马克思辩证法的法国唯物主义式阐释和黑格尔主义式阐释。在这两类阐释中,由于毛泽东辩证法的一系列独创性的概念无法被纳入其中,便只能“削”其独特之“足”以适既定之“履”了。然而,毛泽东这种极具独创性的辩证法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之巨大创新性贡献,更为马克思主义深度中国化,创造中国式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体系开放了一个极其宽广的理论视域。对于现今正在奋力探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之路的国人来说,这是一份不可多得的理论宝藏,亟待重新探查认识并予以深度开采。
毛泽东辩证法
是一种实践智慧辩证法
毛泽东辩证法的独创性之所以长期被忽视,被强行纳入法国唯物主义阐释和黑格尔主义阐释之中,其根本缘由在于毛泽东的辩证法乃是一种作为实践智慧的辩证法,而既往对于马克思辩证法的阐释,无论是法国唯物主义式的,还是黑格尔主义式的,都是囿于传统的作为理论智慧的辩证法视野。这样的流行阐释视野自然也就无法理解毛泽东辩证法的独特性,从而只能对之施以某种削除,以方便纳入流行阐释之中。诚然,近年来亦有不少论者讨论毛泽东的实践智慧辩证法,但这类讨论往往过于笼统宽泛地谈论实践智慧,而没有将实践智慧与理论智慧加以区别,所谈论的实践智慧辩证法与理论智慧辩证法的区别也就仍然处于模糊之中。显然,这种笼统的讨论远不足以澄清毛泽东辩证法重大的创新性及其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之视域重大改变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必须首先澄清毛泽东辩证法在何种意义上是一种作为实践智慧的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