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A06
本版标题
  • 多措并举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 健全京津冀科技人才合作共享机制

  • 打造集聚科技人才的科研创新平台

  • 构建充分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

  • 加强基础研究科技人才培养

  • 培养大批青年科技人才

  • 改革科技人才评价机制

  • 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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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科技人才评价机制

◇赵砚文

科技人才评价是科技活动的“指挥棒”,评价体系的完善健全与否,直接关乎科技产出和创新效益,直接关乎科研工作健康发展,直接关乎科研生态环境质量。改革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可有效推进重大原始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端人才培养引进,有效解决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为建设科技强国目标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突出评价实效导向  坚持实效导向可以从根本上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评价制度,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环境。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鲜明地提出了实效导向。从绩效到实效,不仅仅是字眼和位置的变化,更重要的是理念和导向的变化。目前,中国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科技创新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这些都要求广大科技人才在坚持“四个面向”的过程中,突出解决问题的实效导向,推动科技工作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无缝连接、深度融合。因此,无论是实现“从0到1”的突破,还是解决一些“卡脖子”问题,无论是基础性研究,还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都需要我们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来评价科技人才,树立注重实效的科技人才评价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