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高校数据独立性
本报综合外媒报道 荷兰学者建议,欧洲高校合作推动欧盟立法,保护高校在数据获取、存储、使用等方面的独立性。
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教授凯伦·麦克斯(Karen Maex)8月30日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杂志官网发文表示,欧盟应制定“数字高校法”(Digital University Act),以遏制大型科技公司对高校的影响,确保知识自由流动。近年来,与气候变化、人口迁移、数字化相关的全球性挑战日益紧迫。研究型大学是世界应对这些复杂挑战的重要资源。这些大学需要开展跨学科、跨国界的大规模合作,以激励研究、吸引必要的私人投资、传播知识,并使知识的应用造福于社会。欧洲的未来建立在欧盟内部数据自由流动的基础上,但开放数据并允许私营企业搜索、编辑、重新包装和出售信息,存在很大风险。
麦克斯提到,社会数字化程度呈现指数级上升趋势,这是高校当前面临的最紧迫挑战之一。3月,欧盟宣布2021—2030年为欧洲“数字十年”(Digital Decade)。数字化和经济绿色转型的“双转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和机遇,对合作和知识交流的促进作用显而易见。然而,全球大部分关键性数字基础设施掌握在大型私人科技公司手中,它们遵循的价值观与学术界差异显著。学术机构如何掌控自己的数据?如何保持在数字平台上的选择自由?如何预防对私人公司的单方面依赖?单独一家机构无法做到这些,只有在全欧洲范围采取行动,才能充分发挥数字化的巨大潜力,同时帮助高校避免过度依赖私营企业。
为了确保科研和教育数字化是“负责任的”,高校在与数字服务和数据存储平台合作时,必须始终将自身独立性作为核心原则,谨防被“套牢”,要坚决避免对设备或服务提供商的严重依赖成为无法逃脱的陷阱。欧洲高校需要就信息服务购买、成果发布平台研发、数据独立性保障机制建设等问题起草协议和规章条例,以确保在使用企业开发的数字系统时,保持科研和教育独立性。
2020年12月,欧盟公布了旨在约束和规范数字平台的《数字服务法》(Digital Services Act)草案。麦克斯认为,欧盟应出台相似的“数字高校法”,保证科研数据的公开存储和获取、科研成果的自由使用、高校对数字化学习和科研工具的控制等。构建这样的法律框架,将是实现知识在欧盟内部自由流动的重要一步,有助于捍卫高校宝贵的独立性,同时向所有参与教育和科研活动的人提供可问责、透明、开放存取的数字资源。
(王悠然/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