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开创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步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按照“十四五”规划,到2035年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一项重大战略性任务。为此,要把握好以下两方面政策思路。
稳步提升经济潜在增长率
保持经济增速处于合理区间,实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经济增长目标。实现共同富裕首先要保证“富裕”,保证不断提升“富裕”水平和持续做大“蛋糕”能力。基于现代化规律,到工业化后期和后工业化阶段,经济潜在增速开始下降。根据人口预测模型、资本存量估算、全要素生产率计算等测算,中国现代化进程总体趋势平稳,“十四五”期间中国平均GDP增速为5.4%,2021—2035年中国平均GDP增速将为4.9%,到2050年潜在增速保持在3.3%以上。这表明我国经济增长在相当长的时期还将保持足够的潜力,我国有能力在“十四五”时期完成中等收入陷阱”的跨越,也有能力到2035年人均GDP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最低门槛水平。但是,总体上看,到2035年经济增长能够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潜力基础并不牢固。在新发展阶段,既要保证宏观经济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与需求侧管理政策有效协同,从而实现经济潜在增长率;又要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实施高水平开放,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和高水平自立自强能力,进一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不断提升经济潜在增长率。
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格局
以完善分配格局为重要抓手,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与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推动共同富裕。新发展阶段我国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如何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推进高质量发展,是新发展阶段深化现代化进程的关键。而在分配领域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是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一个主要矛盾。从构建新发展格局角度看,这也是生产、交换和消费各环节循环畅通,实现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的一个关键制约。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在收入分配格局中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份额都有待提高,行业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还比较大。在新发展阶段,需要围绕人的全面发展深化分配体制改革,在一次分配中要注重经济增长的包容性和协调性,二次分配中要加大分配力度和聚焦公平公正,三次分配中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不仅会直接促进共同富裕的实质进展,也会促进以居民消费为主体的内需格局的形成,从而有利于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新发展阶段,在保持经济合理增速的前提下,要把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并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蛋糕既要“做大”又要“分好”。这对政府治理是一个更有挑战性的重大任务,对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