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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
法价值结构与功能

◇莫纪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首次以党的文件形式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概念及其相关命题,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道路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仅继承和借鉴了古今中外各种法治理念中的价值精华,而且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提出了很多前所未有的法治主张,形成了科学和系统的法价值体系,为人类社会法治文明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当下,用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法学术语、法律语言和逻辑向全世界讲好中国的法治故事,不仅有助于科学地表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法价值特征,而且可以更加清晰地规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发展方向,在手段与目的两者相互统一的价值链基础上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不断拓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深度,全面和系统地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科学地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