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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法律史研究

本报上海11月1日电  (记者查建国  陈炼)“全国法学与史学跨学科前沿论坛”近日在沪召开。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建党百年与法律史研究的新进展、法学与史学的对话等议题进行了讨论。

深入开展法学与历史学跨学科研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法学和历史学学科发展的共同需要。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应立足中国、放眼世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积极开展与世界各国法治文化对话。此外,深度的跨学科融合是提升法学教育的重要抓手,多学科融合与多学科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法学与历史学的深入交流。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要借鉴世界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副所长刘健提出,我国世界史领域的法律史研究重视文献的分析和考证,注重将文献分析与历史发展相结合,但仍存在法学特点体现不足、法律名词翻译不准确等问题。法律史研究的领域也亟须拓展,目前仅欧洲中世纪法律史研究较为活跃,其他领域的法律史研究则相对沉寂。跨学科研究的开展可以从统一基本概念、合作整理基础文献出发,发挥法学与历史学的学术特长,开展各类专题的比较研究。

法学与历史学跨学科研究的开展,将助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何勤华认为,在吸收借鉴各国优秀法律文明成果时需明确具体路径。通过研究其他国家的法律,分辨出各国法律中“善”的元素,将人类法律文明中的这些“善”选择出来,进行吸收引进,成为中华法律文明的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革,从而达到对世界各国的法律文明“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论坛由华东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联合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