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11月15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为推动当地轻纺行业数字化改革和转型升级,组织当地低收入村民和少数民族务工人员举行缝纫技术培训,以提升创业就业技能,推动共同富裕。图片来源:CFP
◇本报记者 吴楠
人类历史上曾出现过富裕的社会,却没有出现过共同富裕的社会。人类文明诞生以来,从中华文化中“以天下物利天下人”“损有余而补不足”共同富裕思想的萌芽,到空想社会主义者对共同富裕的理论假想与局部试验,再到马克思主义者对共同富裕的蓝图设计和不懈奋斗,直到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共同富裕的理论开拓与实践探索,人们从未放弃对共同富裕的追求。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何为共同富裕?世界上并无公认的标准。国际社会一般认为,当一个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1万美元,即可认定该家庭迈入富裕的门槛;当一个国家85%以上的家庭迈入富裕的门槛时,便可认定该国实现了共同富裕的目标。当前,我国已经走到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
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目标,还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紧密相关。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与江苏省社会学学会日前举办的“共同富裕与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上,江苏省社会学学会会长成伯清提出,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而是全民富裕;不仅是物质生活共同富裕,也包括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共同富裕要求人人参与、各尽所能、人人享有。
共同富裕首先要富裕起来。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卫表示,共同富裕强调了富裕的普惠性、充分性、参与性、渐进性。
成伯清认为,共同富裕与分配问题密切相关,但结构性根源还在于生产过程、生产组织和管理方式。因此,要深化改革,发挥社会主义组织优势和强大的社会动员、宏观调控能力。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原院长施国庆提出,实现共同富裕,要加强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方面的调节力度,并提升调节的精准度,从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建成橄榄形的、有益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公平正义的社会。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陈友华建议:一是要“做大蛋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解决财富创造的激励机制问题,并促进充分的、高质量就业。二是“分好蛋糕”,在初次分配时,要遵循效率原则,降低税赋,提高劳动者薪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再次分配时,要遵循公平原则,完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增加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三是“分享蛋糕”,在第三次分配时,要求企业与个人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实现财富共享。
深化改革 推进城乡融合
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收入差距。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院长姚兆余提出,要牢牢把握住城乡融合发展的主线,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破除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弊端。具体而言,要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体制一体化;发动城市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作用,点对点实行精准帮扶,建立先富带后富的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乡村休闲、乡村养老,为城市人口向乡村流动提供便利条件;改革农村的要素市场,加快城乡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提高要素综合配置效率。
农业现代化是实现农民富裕的必然途径。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韩鹏云表示,要以农民为主体,走以家庭经营为基本单位的渐进式农业现代化之路。首先,坚持农民意愿为先的法治理念,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其次,建立农业现代经营的引导机制,提高经营主体扶持政策的精准度。最后,创新土地细碎化整理政策,尊重农民组织合作的首创精神。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后梦婷建议,要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农村农业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适度延展农村农业生产链,发展与农业相关的新型轻工业;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双向开放新机制;巩固脱贫成效与提升生活品质并举,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巩固美丽乡村建设,丰富乡村文化产品供给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