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A07
本版标题
  • 长三角区域平台经济一体化治理经验

  • 因数而变:全球教育变革浪潮下的中国智慧

  • 乘势而上数字化历史进程中的中国力量

  • 世界新格局下的中国数字化发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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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平台经济一体化治理经验

◇尹剑斌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重要指示,为平台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标志着中国平台经济走向“规范与发展并重”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新的经济模式,既是对传统经济组织的升级,又是对传统竞争监管的挑战,其主要特征有:具备典型的双边市场特征,存在较强的规模经济性,具备一定的类公共属性,数据要素发挥显著作用等。然而,在平台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诸如大数据歧视、数据安全、猎杀式收购、算法合谋、平台垄断与恶性竞争、个人信息泄露和平台从业者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不断涌现。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平台经济治理如何实现一体化,如何以区域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与健康发展,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长江三角洲范围辐射上海、江苏、安徽、浙江三省一市,全域总面积35.8万平方公里,2020年经济总量24.47万亿元,占全国总量的近1/4,是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近几年,长三角区域通过完善立法、强化数据共享、加强联动执法等措施,保障和推动长三角内区域市场公平自由竞争的有序展开,科学研判、及时矫正各类反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最大限度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总体看,长三角将规范和创新看作相互作用的双方,在动态管理中实现博弈均衡,加强地区间协同共治,逐渐发展探索出一条一体化治理的特色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