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绿色金融体系 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朱兰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国在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和绿色金融发展方面作出了诸多努力,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向全世界做出了我国将在2030年之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双碳”目标的提出,成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新的挑战和机遇,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任务更加迫切。
中国绿色金融体系
取得阶段性进展
从2012年到2021年,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慢到快、由表及里的发展过程,并于2016年成为全球首个建立系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的国家。
一是绿色金融政策框架日渐成型。“自上而下”的顶层推动和“自下而上”的基层探索同时推进,推动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国家层面,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激励约束机制、绿色产品和市场体系、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五大支柱”体系成型。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覆盖了越来越多的部门,其政策传导和政策工具使用逐步向纵深推进。地区层面,国务院自2017年起先后在全国六省九地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地方绿色金融发展路径。此外,非试点地区政府和市场主体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绿色金融实践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