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功能分工新格局
◇张志明 林琳 周艳平
构建分工合理、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分工新格局,不仅有助于推动大湾区内部协调发展,提升大湾区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还可为“十四五”期间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分工合理、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城市群新发展格局”。在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如何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功能分工与要素资源合理适配,已成为理论与实践部门高度关注的重要课题。
城市群功能分工格局基本成型
当前粤港澳区域间经贸合作不断实化、深化,大湾区城市群功能分工格局得以构建并逐步趋于完善。中心城市主要从事研发、管理和营销等大湾区价值链高端环节的生产活动,而外围城市主要负责生产环节。因此,中心城市间、中心城市与外围城市间具有较强的功能互补性,而外围城市间的功能互补性相对较弱,主要原因是,外围城市的功能结构比较单一,均在生产功能方面具备优势,功能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