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走廊乐舞艺术的﹃和合﹄内涵
◇杨艳如
在西北民族走廊中,各民族频繁迁徙、交流、交往、交融。自汉魏以来,该地区先后集中了羌、月氏、匈奴等民族及政权,对西北民族走廊乐舞艺术的繁荣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西北民族走廊多民族的互相交融,使得这一地区乐舞艺术兴盛多彩。在我国历史上,《凉州》《甘州》《渭州》《霓裳羽衣》等重要的乐舞艺术,皆出自西北民族走廊。西北民族走廊地处丝绸之路的要道,多民族乐舞艺术经过较长时期的融合、吸收,逐步发展成为具有西北民族走廊特色与风格的乐舞艺术。它不仅呈现了西北民族走廊人、地、乐舞深层融凝、多民族交融共生的局面,还体现了中华民族“和合”的理念与内涵,反映了西北民族走廊多民族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坚守与自适。
西北民族走廊乐舞艺术的“和合”内涵体现在多元的乐舞内容、和谐的身体动作和“团圆”的心理需求三方面。首先,西北民族走廊乐舞艺术融入了多民族交流的情景化内容,在敦煌千佛洞和安西榆林窟等壁画艺术中,仍然保留了古代西北民族走廊千姿百态、多元的乐舞艺术形象。敦煌莫高窟第156窟的宋国夫人出行图”中可见乐队七人,乐器有笙、横笛、琵琶等,舞者四人。壁画中舞者们头梳高髻,长裙拖地,扬袖起舞。从舞者的人数和装扮来看,他们与西北的《西凉乐》“方舞四人”类似。在群舞中,西北民族走廊上西凉地区人民生活中的舞蹈形象,也在敦煌石窟壁画中有一些反映。如敦煌莫高窟第156窟中,河西总督“张议潮夫妇出行图”展现了规模盛大的车骑仪仗和歌舞百戏画面,其中的舞者有的身穿长裙、脚蹬靴子,右臂举过头顶向右倾斜,长袖下垂,左手紧贴腰后的舞姿,与今天西北地区藏族的乐舞有共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