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孙月月
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开启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强力推进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绿色转型展现新气象,书写更为厚重、更加精彩的绿色答卷。
高扬生态文明旗帜。方向和旗帜是首要问题,朝着什么方向走,举什么样的旗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生态文明建设举旗定向,从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共举,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到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我国以前所未有之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逐步实现双赢,产业和能源结构加快向清洁低碳转变。在未来新形势下,必须坚持正确方向,保持战略定力,高扬生态文明旗帜,坚持建设美丽中国执政理念,坚定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发展道路的决心。
人类只有一个共同生活的地球家园,解决生态问题是我国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全世界都必须面对的问题。近年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环境治理作出了世界贡献,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彰显出大国主张和东方智慧,全面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体现出胸襟格局和责任担当,积极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为世界增添绿色福祉,树立榜样典范。在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过程中,要高高树立起中国生态文明的鲜明标杆,构建中国自主的生态文明知识和话语体系,提升中国生态文明的国际话语权,增强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以切实的绿色行动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国形象,发挥发展中大国参与和引领全球生态治理的带动作用,践行多边主义,遵守国际规则,密切国际合作,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提供更多中国方案。
深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规律性认识。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深刻影响甚至决定着人类的生产生活实践和文明演进方向。工业文明一味追求物质财富而忽视自然规律,对自然无序开发、无限索取,付出了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惨痛代价,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的高度紧张。“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一重大科学论断以整体的、长远的、可持续的视角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内在有机联系,推动人类文明的生态转向和根本变革。深化人与自然关系、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规律性认识,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发展观,要坚持从马克思主义思想真理中汲取丰厚营养,进一步加深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结合程度,创造出更多原创性的思想方略和科学理念;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的生态智慧,传承中国古代哲学中“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自然观的生态基因;继承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宝贵经验,特别是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认识和把握其丰富内涵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
要从反面深刻认识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同时,仍然面临诸多挑战、矛盾和瓶颈。亟须在自然界运行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知基础上,深刻总结和反思经验教训来获得启迪和警示,以高度的生态自觉、文明自觉聚焦如何稳固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如何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尽早到来,如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盼,如何更高质量地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等重大问题展开更深入研究,提出更具针对性的解决策略,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准备。
加速提升生态文明制度和法治建设实效。十年来的生态实践及其显著成效充分证明,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是守住绿水青山,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最为可靠的保障和力量。一是要在制度层面下功夫。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发挥其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作用,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整改,将督察压力转化为生态治理的动力。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考核问责,探索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生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的新方式。持续强化顶层设计,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切实推动河湖长制、林长制等制度执行更到位更见实效。加速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和体系完善,不断提升环境保护的制度供给能力,提高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二是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生态文明领域的立法进程,重点关注法律法规的“填空补弱”和瓶颈突破,遵循各生态要素和生态系统综合性保护的双重路径,注重党内法规和国家立法之间、各项不同法律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有机衔接,增强法律法规的科学性、专业性,用法律的武器护航绿色发展。提升法律实施效果,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法律成为生态环境保护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和最强的刚性约束。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州学刊杂志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