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展型救助促进困境儿童发展
◇王黎芳
在我国完成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之后,社会救助也逐渐转向发展型救助模式,即从满足基本生存需求转向能力培育,从被动型救助转向预防型救助,从单一救助主体转向多元救助主体。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困境儿童,是儿童群体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由于家庭环境或自身疾病等原因而在生理、认知和情感的发展方面存在障碍,在未来社会适应上可能存在潜在脆弱性。如果不进行提前干预,困境儿童就有可能形成极端或偏差型人格,出现认知偏差和情感障碍,或者成为未来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因此,需要为这些困境儿童提供一种预防性的、注重心智发展和能力培育的发展型救助模式。
政府主导发展型救助
儿童是可塑性强的未成年人群体,他们在生理、认知和情感方面正处于形成和发展的人生关键期。这一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就是儿童社会化的过程。在儿童社会化的过程中,家庭、学校、同辈群体等都会对其人格形成、心智发展以及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儿童未来能否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其所经历的社会化过程将起到决定性作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提出要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参与和受保护权利,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