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A07

积极探寻人工智能伦理危机化解之道

◇王晓阳  王雨程

人工智能不同于一般的科技产品,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与伦理危机是全面而深刻的。首先,人工智能是人类第一次创造并赋予其一定自主能力的智慧体,但目前的人工智能又尚未成为完全自主智慧的个体,致使在人工智能系统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都存在道德主体缺失、不明和责任空白的问题。其次,未来的人工智能有可能具有人类水平的智能,甚至远超人类的智能。从根本上说,人工智能引发的伦理危机,是人类所面临的一种兼具同质性和异质性的智慧体的潜在威胁或可能挑战。因此,我们有必要前瞻研判,适时制定相应的科技伦理治理法律法规,防患于未然。

危机类型

从人工智能的现有水平和未来前景出发,本文聚焦人工智能可能引发的四类科技伦理危机:婚恋情感危机、法律道德危机、文化审美危机和生活生存危机。

婚恋情感危机。婚姻家庭生活是人类的基本生存模式。在两性关系基础上所生发的社会伦常,则是规范人际关系的重要尺度。目前,配合大数据使用的人工智能婚恋匹配算法,已广泛应用于各个在线婚恋交友平台,为单身男女提供了快速精准的匹配交友服务。然而,人工智能在婚恋方面的有益探索,难掩其对人类婚恋关系的潜在威胁。随着陪伴型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人形智能机器人越来越像自然人,曾经由自然人充当关系角色的生活领域将越来越多地出现人工智能的身影。一旦人们选择将情感更多倾注于更为“善解人意”、更能满足自己心理情感和生理诉求的人工智能,人类传统的情感纽带、家庭伦常和社会结构都将遭遇严峻挑战。人类社会是否需要认可自然人与人工智能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需要保障人工智能伴侣享有与自然人相同的权利,在人类社会面临结构化危机时是否又需要限制自然人的婚恋自由?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处于人工智能迅猛发展时期的我们无法回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