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A05

科技事业新型举国体制的核心逻辑

◇李欣

2010年以来,新版《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规制要目逐渐形成,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家战略的需要,中国明确提出了新型举国体制的科技治理战略。在工业化目标和市场化目标之后,中国的科技事业正式进入了新时代。无论从国家整体规划目标,还是从具体规制来看,新型举国体制都是适应新时期科技事业发展的制度安排,在继续突出科技与工业化目标及市场化目标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国家与政府的作用。

符合路径依赖逻辑

2010年以来,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外部环境出现迅速变化,科技创新作为当前国家间竞合的焦点,以国家意志整合资源应对外部竞合压力与内部发展压力体现了一种制度的路径依赖。尤其是在现实的安全与发展压力之下,“举国体制”迅速实现工业化的成功制度经验成为推进科技创新的合理选择,符合路径依赖的逻辑。

当然,任何制度都存在客观的“副作用”,强调国家意志引导科技创新事业发展的制度设计存在其“另一面”。一方面,市场在科技创新方向上的试错成本远高于国家政府的主导,因此在目标“1”是确定的情况下,新型举国体制在实现“1”的科技突破是成本较低的;而在“1”并不确定需要从“0”到“1”进行探索试错的情况下,市场的作用不可替代。我国的新型举国体制依然是在全球科技方向业已确定的背景下,寻求“1”的突破的制度设计。“后发优势”不仅弥补了“1”的缺陷,同时能在“1”到“N”的发展中提高效率。这种策略选择符合目前全球基础科学处于“瓶颈期”的战略判断。但是,在从“0”到“1”的领域,中国依然落后,新型举国体制的适应性效率将在未来面对不确定性科技“边疆”时迅速降低。另一方面,中国科技创新事业存在“先天的”“欠开放性”,这种“欠开放性”决定了选择新型举国体制的合理性,也造成了长期持续性的不可预期,这也是为什么将其严格限定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领域的原因。为此,以市场的开放性换取科技创新的开放性,是新型举国体制重要的价值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