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A10
本版标题
  • 中国贫困治理强调国家善治能力

  • 政府职能转变认识过程与建设逻辑

  • 职业化展现中国现代化基本面向

  • 公共管理视域下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

· ·

政府职能转变认识过程与建设逻辑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一重要历史节点,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分析下一步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逻辑,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也是一个“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层次上的重要课题。

分析研讨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相关问题,要从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过程出发。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没有使用“政府职能”这一概念。当时的处理逻辑是,将“国家基本职能”划分为“阶级职能”和“社会职能”,而且对国家的“社会职能”理解和解释也比较简单。1982年,在启动企业改革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学者开始关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的问题;1986年正式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这是一个较大的历史进步,但这一工作作为社会发展中的一种结构性调整,至今还未完成。在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发表之后,随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的认识逐步深入,中国在1995年前后对政府在总体上“应当做什么”的认识已经基本清楚。但是,对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具体认识,对政府职能的内部结构,包括在横向和纵向上的构成等细节性问题的认识,还不是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