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A05
本版标题
  • 坚定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筑牢美好社会基础

  • 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乡村振兴路径

  • 《常州大学学报》2021年第3期(总103期)

  • 《常州大学学报》2021年第4期(总1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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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乡村振兴路径

◇林瑜胜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治理有效”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辨析乡村振兴与社会治理之间的逻辑联系,有助于我们从更宏观的视角理解乡村振兴为何要强调治理问题,也有助于我们从更深层次理解为何说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现代化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通过科学化的治理机制和志愿式的社会参与才能实现。借由社会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才能真正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乡村振兴与社会治理的内在逻辑

乡村振兴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然要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从“落后的社会生产”到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两个转变显示,我国发展的目标已经从单纯追求“增长式发展”,转向更加重视发展成果的可及性,即物质资料生产必须服务于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要求。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表明我国乡村社会治理已经由过去的“问题思维”转变为“权利思维”,即农村发展已经不是如何摆脱贫困的问题,而是如何更好保障和实现农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对农民发展权利的尊重和维护,是我国社会治理进一步创新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