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领导干部廉德建设
◇王泽应
(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教授)
领导干部廉德建设是一个常说常新的命题。作为廉德文化之乡的上虞,能够不断地把一个古老的问题说出新意,把廉德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相结合、与整个上虞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相结合,全面推向新的阶段和水平,应该说体现了“旧邦新命”的创造性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引用了古语“德者,本也”,以及“若无德,则虽体魄智力发达,适足助其为恶”等典故,强调道德之于个人、之于社会,都具有基础性的意义。一个人只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亦即知识智力才能发挥正当的作用。
廉德是领导干部重要的为政之德,意味着能够正确处理公共权力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坚持依法用权、为民用权、为国用权,坚定地防腐拒贪,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抵得住歪风,做到清正廉洁、廉明自律、廉善自好。廉德建设事关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大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伟业,也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良序善治的形成提升,事关亿万人民的幸福安康和美好生活的实现。廉德内含廉善、廉正、廉敬、廉洁、廉能等要义,是正确权力观、责任观、进步观、事业观的集中体现,也是共产党人政治道德正气和政治伦理品质的集中体现。新时代廉德建设的内容就是要严格秉公用权,不以私利害公义,切实做到明大德,将对党和国家的忠诚置于心中最高位置;守公德,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俯首甘为孺子牛;严私德,管好自己身边的人和事,慎独慎微,自重自警自省。新时代廉德建设的路径,借用明代思想家薛瑄“见理明而不妄取”“尚名节而不苟取”“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用语,可以概括为“以德养廉”“以制保廉”和“以法促廉”三个方面。以德养廉即坚持用对高尚道德的追求来养护自己的廉德品质,真正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以制保廉即用健全的制度来保证领导干部的廉德,使其“不敢腐”“不能腐”;以法促廉是用法律法规促进领导干部的廉德,在依法执政中不断提升廉德的境界和操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放弃了这方面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党教育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一旦在廉政方面出了问题,党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本人以前的一切努力就毁于一旦。所以说,加强新时期廉德建设,对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对我们国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实现行稳致远的发展,对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