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的基本路径
◇姚选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以党章为根本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度的日趋完善,以及部门、地方党内法规制度的逐步健全,党内法规“有法可依”建设取得了重大成绩,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中存在的问题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议程中凸显了出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内法规或党规党纪的执行力,可从四个方面着手发力。
坚持以上率下
注意抓“关键少数”
党内法规建设应坚持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身先士卒”、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至为关键。首先,领导干部要将党内法规“当回事”。领导干部在平时工作中要自觉严格贯彻落实党规党纪,党内法规的条款规定应当要成为日常生活中的“口头禅”。领导干部尊崇党规党纪,在其主政或分管的单位部门或领域,党内法规就会在无形之中具有一种权威光环。领导干部在遵循党规党纪上为人表率,党内法规亦会成为广大党员群众做人做事的行为规范,或在做“出格”之事时就会产生“条件反射式”顾忌心理。其次,领导干部对待党内法规要“身体力行”。党员群众不仅会看领导干部平时是怎样说的,而且会注意其关键时刻是怎么做的。某些领导干部说得“天花乱坠”,但在切身利益取舍面前不按党内法规办,事后的效应是以前所有的“功夫”都白费,还会给人落下“说一套,做一套”的口实。最后,领导干部在处置矛盾纠纷时要“一断于法”。党内法规不仅是领导干部取舍自己切身利益的法则,亦是处理党内同志之间矛盾纠纷的准绳。在处理党内同志之间的现实矛盾纠纷时,领导干部要有一断于党规党纪的自觉和修养,偏袒一方不仅不会助益于党员群众之间矛盾纠纷的最终解决,而且会严重伤害党内法规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