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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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促进传播学知识生产与理论创新

  • 突破交叉科学研究同行评议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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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交叉科学研究同行评议困境

◇张琳  孙梦婷

 

交叉科学研究是结合两个及以上学科知识,面向多样化复杂社会问题的科研模式。具有解决社会需求“问题导向”,跨越学科边界“知识整合”和“人员合作”,产生“突破式创新”和实质社会影响等特点。在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驱动下,交叉科学研究在人才培养、资金资助、学科建制等方面,受到科教政策的大力支持。2020年9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强调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新机制,设立新兴交叉学科门类,支持战略性新兴学科发展。同年11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交叉科学部。2021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通知决定设置“交叉学科”为我国第14个学科门类。

面对科学知识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推动交叉科学研究发展已成为重要议题。对此,科技评价作为推动交叉科学研究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其导向作用非常关键,须充分落实“以评促建”。相较于传统单一学科的科技评价实践,交叉科学研究评价须明确评价对象区别于单一学科研究的“交叉增量”,甄别多学科交叉的机理、效度和创新成果的形成路径,综合评判其解决社会重大问题的实质影响和潜力。鉴于交叉科学研究评价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评价实践需借助于同行评议为主的定性评价方法,辅以定量评价方法,侧重对研究成果的创新质量和跨学科形成机理进行实质性评判、对评价对象进行“诊断式”评价和解决重大问题的潜力评估等。传统的同行评议工作多以单一学科为单位进行,而交叉科学研究的同行评议须跨越学科边界,两者之间存在学科“分化”和“去分化”的现实对立性。由于这种对立性,交叉科学研究的同行评议实践面临着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难以遴选同行专家、同行专家主观偏见三大困境。

第一,交叉科学研究超越单一学科成果评价范畴,导致评价缺乏统一标准。对此,须制定面向交叉科学研究内源性特征的评价标准,重点考量过程性的支持机制建设成效和结果性的产出成效两方面。一方面,针对过程性的支持机制建设成效,交叉科学研究通过达成“问题导向”的多主体行动框架中的认知共识,促成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该过程涉及形成共同目标、多主体参与合作、跨领域知识整合等多个相互关联的环节。因此,评价标准需要落实到对研究问题设置、多主体参与及合作、多学科知识整合机制的考察,即对以下问题进行回答:首先,旨在解决什么问题?为什么需要采用交叉科学研究模式?其次,涉及哪些参与主体?人员是否具有跨学科技能和经验?如何解决合作沟通问题?以何种领导和管理策略实现预期的跨学科研究成效?最后,整合了哪些领域的方法和技术?具体如何整合?另一方面,针对结果性的产出成效,交叉科学研究往往具有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动机。因此,成果评价不应止步于学术影响力,更要侧重基于学术成果转化等形式解决具体问题。特别需要强调社会反哺机制建设成效,考察交叉科学成果的社会影响力,即对社会、经济、文化、公共政策或服务、健康、环境等的影响与改变。

第二,交叉科学研究面临难以甄别和遴选同行专家的困境。“同行”一般指同一研究领域的专家。在单一学科模式中,“同行”在实践层面往往等同于同一学科的专家。而交叉科学研究跨越学科边界,在专家遴选过程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具体挑战:一是传统学科结构不再适用于专家遴选,缺乏统一的遴选标准,难以界定“同行”。二是许多新兴交叉科学研究尚处于发展阶段,还未聚集足够体量的“同行”。三是除了专业领域知识,交叉科学研究的同行评议还要求专家具备跨学科研究素养,对评审专家的要求更高。对此,实践中有以下经验可供借鉴:其一,借助引证关系、共现关系分析等定量方法,辨别交叉科学研究方向的专家群,支撑“小同行”遴选。其二,拓宽专家来源渠道,适当吸收国外同行。其三,从更广的学科范围选择评审专家。其四,考察评审专家对跨学科工作的理解或经验。其五,综合多元主体的意见,提高专家遴选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如由专家组和申请人共同讨论专家遴选指标的设置问题等。其六,在时间及管理成本允许的情况下,定期更换评议小组专家,确保评议文化氛围不受限于某一学科。其七,充分融合“大同行”和“小同行”,增强交叉科学研究评价的综合性和科学性。

第三,相较于单一学科研究,交叉科学研究往往更难获得同行的共识,容易受到“任人唯亲”主观因素干扰。需要特别注意规范专家组构成,引导专家评价行为和丰富完善组织机制。首先,建议评审小组由“专家”和“通才”组成,如同行专家、交叉科学研究战略科学家等。其次,加强对专家评价行为的引导,为评审专家提供指导手册、简介资料、培训教材或课程,确保评审专家充分认识交叉科学研究评价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评价行为规范具体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避免将交叉科学研究与单一学科研究进行直接比较。二是对交叉科学研究的评价标准不应受到本人研究领域的局限。三是注意交叉科学研究的典型特征,如跨学科合作的复杂性和困难性、取得成果和形成影响力的长周期性等。最后,已有研究表明,同行专家在前沿交叉领域的共识度往往较低。为避免由于认知局限或责任心不强导致的评审结果不合理,必要时可采取额外的评议形式,如现场访问、研讨会、咨询会等。对评审意见争议比较大的结果,建议采用跨学科专家复议或申请人答辩的形式。

学科“分化”和“去分化”的现实对立性,导致交叉科学研究同行评议的实践困境。对此,须立足于交叉科学研究的内源性特征,结合我国科技评价体制的自身特点,对同行评议机制作出积极探索,真正落实“以评促建”,充分发挥交叉科学研究对我国科技知识发展和社会实践的重大推动作用。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武汉大学科教管理与评价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