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一流营商环境的理与路
◇王海兵
优化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有力支点,是增强内生性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构建一流营商环境”。
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加快法治化建设等方式,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推动了全国范围内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对表社会热切盼望,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将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第一,准确界定营商环境概念。营商环境概念在不同情境下的表述可能存在差异,但其本质应该高度凝练、聚焦且一致。如世界银行认为营商环境的考察对象是“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政府规制因素”,而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为营商环境是“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可见,在市场经济活动范畴内抓住“企业”“政府”“制度”等关键词成为理解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然而近年来,对营商环境概念的解读有不断泛化的趋势。如“政府”的范畴除了被延伸到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及服务组织外,还被延伸到中介机构、第三方服务平台等市场化组织;而“制度”的范畴不仅被延伸到汇率稳定、关税削减、贸易配额等外部环境,还被延伸到订单获取、技术改造、员工培训等内部活动。营商环境除了涉及政治、经济、法治等因素外,社会、文化、生态、国际化等因素也有所相关,解构营商环境的理论内涵和政策实践需要准确界定营商环境概念。构建一流营商环境,需要突破传统意义上的狭义与广义之分、领域与区域之别,对营商环境的特征、内涵、外延进行系统性解构,把市场因素归市场,把政府因素归政府,在基础概念上形成最广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