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为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邵婧婷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部署,是我国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到新发展阶段的逻辑和历史必然。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其中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且提出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中国共产党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新的历史性跨越过程中构筑起了先进且强大的国家治理体系并提升了治理能力,从而不断完善中国之治。这既是对新时代发展进程的迫切响应,也是历史演进的逻辑必然。
以增进社会福祉为价值遵循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我国现代化进程已经步入新发展阶段的当下,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指导的高质量发展,已经跳出了原来唯经济增速论的高速增长格局限制,转向追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目标的实现,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高质量发展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目标指引下,有为政府需将改善人民生活、增进社会福祉作为政府治理的价值遵循。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方面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