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孝道思想彰显儒家伦理教化之维
◇代云
孝道与教化是孔孟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但是它们在孔孟思想中的地位与表现有所不同。孔孟在论“孝从何来”的问题时,提出两种途径,形成孔孟孝道思想中的两个原则,即对等性原则与自主性原则,它们从两个方面为儒家的教化主张提供理论支持。通过考察孔孟的孝道思想与教化主张,有助于深入了解孔子与孟子思想的联系与区别,在此基础上又可以深化对儒家孝道思想与教化主张关系的理解。
孝在孔孟思想中的地位
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前552—前479年)生当春秋(前722—前480年)末年,而春秋时代在政治与文化上最显著的特征是“礼坏乐崩”,即作为政治与文化秩序的“礼”渐渐失去制度与行为规范的功能,表现为名实不符、社会失序。孔子认为社会的失序源于名实淆乱,根子则在于人不安其分,因此重建秩序也要从人入手。不过,由于礼规定了不同身份的人应有的规范,但并没有对一般意义上的人之为人有所规定并论证其正当性和寻找其实现途径,为此,他提出“仁”这个概念,将仁作为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成仁作为人自我提升的努力方向。孝则是“仁之本”,即是说孝是人的立身之本。这样就把仁放到人际关系中,使成仁的努力有了切实可行的着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