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为保障 健全高校协调发展机制
◇宋冬冬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在法治轨道上建立健全高校协调发展机制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在解决我国高校发展问题上的科学运用,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高校治理中的创造性实践。健全高校协调发展机制,必须把法治观念贯穿高校教学、科研、育人、管理等工作全过程。
加强依法治校制度建设,是高校协调发展的前提条件。首先,应树立大学章程的权威,进一步强化大学章程的统领地位。大学章程确立了高校运行的基本权利关系与规则,是协调高校内各种关系的权威依据。应当推进高校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完善大学章程解释和修订程序,使大学章程的稳定性和适用性有机统一。其次,应当制定高校制度体系总体设计方案。通过加强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制度供给水平和建设质量,形成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最后,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高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同时探索高校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持续提高制度执行能力。
推进高校治理法治化,是高校协调发展的关键环节。一方面,应当完善高校治理结构。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规范学校与学院、行政与学术的关系。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做好高校管理岗、教师岗、后勤教辅岗等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保障师生依大学章程有序参与高校管理。另一方面,需要优化治理机制。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坚持法治机构负责人参与高校决策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的机制,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依法依规实施督办、审计和监督执纪,推动重大决策落实落地。健全高校组织链、制度链、流程链合理衔接与高效运行的机制,探索建立高校权责清单,强化跨部门组织协同,提升协同效率。
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是高校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一方面,建立健全师生权益保护制度。通过完善高校人事聘任与管理制度、薪酬制度,构建更加公平、更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办事制度公开,优化服务师生业务流程。加强师生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提升法律咨询和服务能力。对教师、学生的处理、处分,应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遵循比例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做出处理、处分决定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另一方面,健全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健全师生权益救济和申诉制度,完善教师、学生申诉的规则与程序。畅通和规范师生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把法治作为解决矛盾和冲突的基本方式,探索高校多部门协同参与的争议前置处理模式,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争议解决机制,推进校内争议处理与校外行政、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依法积极妥善处理高校各种权益纠纷。
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是高校协调发展的基础工程。一是加强预防法律风险。通过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加强合同执行层面的法律风险监控。积极推进高校无形资产保护、校园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资产经营与处置、后勤管理与服务、基建工程、教学科研等方面涉法事务管理,梳理法律风险清单,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完善高校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法律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机制,建设高校法律风险案例库,探索发布高校法律风险处置指南。二是有效化解法律风险。健全高校诉讼与仲裁制度,规范高校外部风险处置工作流程,妥善应对涉及高校的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外部法律实务。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对高校办学过程中发生的疑难、重大问题或可能引发重大影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将有关情况报送上级相关部门。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