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为保障 健全高校协调发展机制
◇宋冬冬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在法治轨道上建立健全高校协调发展机制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在解决我国高校发展问题上的科学运用,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高校治理中的创造性实践。健全高校协调发展机制,必须把法治观念贯穿高校教学、科研、育人、管理等工作全过程。
加强依法治校制度建设,是高校协调发展的前提条件。首先,应树立大学章程的权威,进一步强化大学章程的统领地位。大学章程确立了高校运行的基本权利关系与规则,是协调高校内各种关系的权威依据。应当推进高校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完善大学章程解释和修订程序,使大学章程的稳定性和适用性有机统一。其次,应当制定高校制度体系总体设计方案。通过加强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制度供给水平和建设质量,形成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最后,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高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同时探索高校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持续提高制度执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