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A07

优化新乡贤融入乡村振兴的新关系

◇吴禹江

乡村治理的效度,直接决定着乡村振兴的成效。只有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层面改进传统治村模式,推动党委政府、新乡贤、村民多元联动,才能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

“政治领导”

和“政治协商”高度契合

第一,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政治建设与政治领导契合。“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将党对乡贤工作的领导纳入乡村政治框架内。一是体内兼职。乡村党组织干部兼领乡贤参事会职务,引导乡贤参事会工作健康开展。二是体外吸纳。乡村党组织将党对乡贤的考察印在“心”上、落在“常”上,积极吸纳德才兼备的优秀乡贤进入党的队伍。三是体中投入。乡村“两委”应以高质量政治建设强化党对新乡贤及其参事会的政治引领,防止极少数乡贤错位、越位甚至插手村务。

第二,加深治理优化,确保依规治理与参与治理契合。一是“立制”,在成立乡贤理事会和参事会之初,科学制定乡贤理事会及参事会“章程”,使其成为新乡贤融入乡村振兴的基本遵循。二是“行制”,在章程之下,应具化执行章程的制度细则,使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形式、方法、程序能落地、落微、落实。三是“分制”,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乡贤理事会均应明了职责、明晰定位、明确区分,优化流程,形成主治、辅治、协治的泾渭边界,科学吸纳新乡贤意见建议,确保村民的近期利益、局部利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统筹兼顾并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