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经验以治理绩效竞争为动力
◇田雄
一般而言,基层社会是指县域社会,它既有地理空间的自然意义,又有治理单元、行政层级、资源分配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这也正是中央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明确以县域为单位,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举措的重要原因。为此,基于区域差异和治理条件的不同,中央在全国选择了115个县级乡村治理示范点逐步推进。其中,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作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区”和“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两个“国字号”示范创建区,肩负重要使命,深入剖析其治理内涵和实践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基层多元需求的“集成式”治理实践
一些人认为,国家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总有强烈的行政干预的本能动机,弊大于利。因此,应摒弃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大包大揽”的总体性权力运作方式。但历史和现实表明,无论是在国家与社会二元关系中,还是在国家、市场和社会三元结构力量中,国家都是重要的主导者和能动者。在辩证理解“赋权、还权”理念的基础上,以基层社会有效治理为目标,尊重社会的自主性,引导和提升民众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能力,激发社会自身活力,以此降低国家治理成本,弥补国家职能不足,这应是增强基层社会治理韧性和活力的基本实践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