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德国住房保障制度体系
◇金双华 于征莆
德国是最早将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立法的高福利国家,在稳定健全的住房市场调控机制下,通过多种方式实现了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满足了低收入居民对住房的基本需求。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住房保障是提高公民福利水平的重要手段。在二战之前,德国主要以单位房和住房合作社作为主要的保障房形式。在二战之后, 房租一度占据德国居民月收入的1/3以上,许多低收入者很难在住房市场租到满意的房子,由此德国政府正式开始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主要举措是兴建福利住房,由政府出资向多子女家庭、低收入者等群体出售或出租,增强对保障性住房的调控力度,旨在改善无收入居民和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到20世纪末期两德统一后,一系列有关住房保障的新法案和改革措施陆续出台,地方政府、社会机构以及第三方的住房协会和租户协会,分别开始参与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中。2018年联邦政府要求,在五年之内建造150万套享有住房供给补贴的保障性住房,该政策实施以后德国的自有住房率将达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