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艺术之美与乡村之美和谐共生
◇田强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在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征程中,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汇聚各类艺术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让艺术之美融入乡村之美,实现美美与共,这一点颇为重要。
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乡村社会为艺术之美提供了万斛源泉。乡村社会是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在乡民千百年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他们创造出的各种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无不折射出美妙的艺术智慧和令人惊叹的艺术美感。乡村传统建筑、农耕器具、用具服饰等物质文化,民间节庆习俗、乐舞歌谣、传说故事等非物质文化共同构成了中华文化的基本形态。五十六个民族的农耕文化、人文风俗、建筑特色、手工作品、歌舞形式,以及山川形胜之美,都成为艺术创作的充沛源泉和灵感所在。
艺术的价值在于回馈社会,艺术之美助力乡村之美顺理成章。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除了通常所说的文化振兴直接与艺术相关外,产业、人才、生态、组织的振兴也离不开艺术人才和艺术之力的参与。在立足乡村文明和保护文化传承的基础上,我们要汲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的优秀成果,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乡村之美新的时代内涵,并丰富其表现形式。无论是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包装设计,还是文娱活动的开展、乡土民俗的演进等,都需要艺术之美点缀,在农业强、农民富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农村美,满足村民对美的追求与享受。
艺术之美与乡村之美完美融合,必须保留乡村之美的原生态性。乡村之美的显著特征在于自然、淳朴、简洁、舒适等方面。无论是旖旎恬静的田园风光,还是经久实用的民居建筑设计,乃至文化娱乐等,都要从属于自然生态之美、乡土文化原汁原味之美。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这是艺术之美助力乡村之美建设的根本遵循。
艺术之美与乡村之美和谐共生,正当其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依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因此,乡村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在发展绿色产业,优化村镇布局,改善安居条件,培育文明乡风,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美丽乡村进程中,以艺术之美的视角,充分挖掘和体现乡村之美,实现美美与共、和谐共生,正当其时。
(本文系城乡社区社会管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开放基金“湖北省生态社区建设推进研究”(KJ2016QT01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