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A09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陈玉卿

一直以来,反贫困都是人类共同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性任务。当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全面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这就要求进一步把握好经济发展和运行规律,把握好农业农村发展形势,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衔接有成效、出实效。

首先,正确认识长期目标和短期任务。推动乡村振兴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好国家、民族永续发展的根脉。我国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但就贫困发生的客观规律而言,“脱贫摘帽不是终点”。短期来看,推动二者有效衔接,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和重点。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这就明确了2025年之前,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基层党组织在确保不返贫的基础上,要逐渐摆脱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依赖性,从原来的集中资源解决“急难险重”问题向多边发力推进全面振兴转变。长期来看,缩小城乡差距仍是乡村振兴进程中面临的主要任务,而这些差距主要表现在生产力水平、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要求,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可以看到,乡村振兴并不单单考量经济发展指标,同时还兼顾乡村集成和示范效应的发挥,乡村振兴的衡量标准更加倾向于乡村特有功能,如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供给、生态屏障、农村文化保存等功能的充分发挥和展现。

其次,着力完善由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的解决机制。解决相对贫困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必须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一是继续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优势,瞄准该阶段下相对贫困产生的主要原因及特点,进行重点突破和攻关。二是既要借助政策机制等外部力量,又要充分激发相对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进一步发挥相对贫困地区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其摆脱思想贫困和意识贫困,使群众自愿、主动、自觉参与到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设中。三是健全内生动力保障机制,从实际出发,从不同维度、不同方面、不同视角为相对贫困群众提供专业指导,帮助其提高专业能力和知识素养。

最后,把握好精神振兴和物质振兴的关系。长期的物质贫困会加剧精神贫困,而精神贫困又会反过来增加脱贫难度。当前,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加,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同时满足物质、精神双重需求。从“精神振兴”来看,农民是推进乡村振兴的主体,“精神振兴”尤其要注重满足这一群体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人文生态和精神生态两个层次的建设。一是要唤醒农民“斗志”,激发“主人翁”意识,激活其“精神内核”,通过加强农村职业培训,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化、市场化农村人才队伍,以此满足乡村振兴对新型职业农民的人才需求。二是要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唤醒乡村“沉睡”的文化资源,在田野上、农庄里找到精神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以此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村振兴与农村文化建设的互交互融。从“物质振兴”来看,要围绕产业兴旺,进一步推进农村产业发展,更加注重产业集成化、差异化、融合化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民在尊重乡村资源禀赋的基础上,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开展差异化产业布局、生产方式和展销模式。同时要将产业集成和产业融合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不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适当催生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构建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的产业体系,依托产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本文系贵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调研课题“1986年以来贵州党建扶贫的主要做法经验对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启示”(07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绿色发展战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