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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陈玉卿

一直以来,反贫困都是人类共同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性任务。当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全面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这就要求进一步把握好经济发展和运行规律,把握好农业农村发展形势,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衔接有成效、出实效。

首先,正确认识长期目标和短期任务。推动乡村振兴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好国家、民族永续发展的根脉。我国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但就贫困发生的客观规律而言,“脱贫摘帽不是终点”。短期来看,推动二者有效衔接,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和重点。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这就明确了2025年之前,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基层党组织在确保不返贫的基础上,要逐渐摆脱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依赖性,从原来的集中资源解决“急难险重”问题向多边发力推进全面振兴转变。长期来看,缩小城乡差距仍是乡村振兴进程中面临的主要任务,而这些差距主要表现在生产力水平、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要求,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可以看到,乡村振兴并不单单考量经济发展指标,同时还兼顾乡村集成和示范效应的发挥,乡村振兴的衡量标准更加倾向于乡村特有功能,如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供给、生态屏障、农村文化保存等功能的充分发挥和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