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之思
◇葛新权
随着社会文明进步,哲学社会科学及其研究越来越重要。然而,目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在成果评价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因此,我们需要对学术评价相关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以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首先,评价原则。正如“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价没有统一、唯一的标准,呈现多元化特征。对于同一项成果,在不同时间、不同情境,不同评价者的评价结果均可能会不同;或同一评价者在不同时间、不同情境的评价结果也可能会不同,甚至相反。但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中,端正学术态度、承担学术责任、遵守学术规范,是理应遵循的共同要求。
其次,评价视角。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在于,对同一问题,即使研究目的相同,不同研究者也会基于自己的优势和特长进行破题、开展研究,体现出“争奇斗艳”的特征。在项目评审、成果评审,期刊论文、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的同行评价中,有的评价者往往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和逻辑对成果进行评价,这是有失偏颇的,也是不可取的;还有的评价者一旦发现某些成果的观点、思想、理论、结论或建议与自己的不一致,就予以批评,也是不可取的。因此,在评价时,评价者需要秉持科学的态度,从客观的角度阐释分析,在充分尊重和理解作者提出的观点、采用的资料与方法、展开的逻辑分析与推理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评价,确保学术评价的准确性、公正性。在评价过程中,还需要考量其研究提出的观点、思想、结论是否新颖、是否具有价值,以及提出的政策建议是否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为未来解决问题提供新的视角或学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