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
◇赫蓉
法治为民主提供了规则和保障,在法治的条件下,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彰显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显著特色。新时代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基本保障。
把稳航向。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结合,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特征和内在要求。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和基本前提,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各项事业都要服从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通过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实现的。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通过法定程序使其成为国家意志,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有效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并确保其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治国理政的各个层次领域当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才能确保良法善治落到实处,筑牢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根基,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依法治国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制度化、法律化的保障,推动人民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确保国家治理中的人民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