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A08
本版标题
  • 地方立法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 区域国别研究,语言先行

  • 县域治理现代化的着力点

  • 深刻把握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价值意蕴

  • 5、一句话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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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郑磊

2022年7月29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经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哲学社会科学立法在地方立法层面同日获得“双破冰”。同题地方性立法的同时出台现象并非孤例,为立法研究提供了一类具有多重研究意义的新时代地方立法经验。其中,一重直观的意义就是,同时而生的地方立法,其立法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获得了跨地区的共同重视。

哲学社会科学促进立法这一议题,其内容特色已经呈现在上述两个条例名称的组成结构中。例如,《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浙江条例》)这一法规名称,把内容结构和法规特色显而易见地体现在题目上:一曰“哲学社会科学”,二曰“工作”,三曰“促进”。沿着这种结构线索,可以将哲学社会科学促进立法特色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把握“哲学社会科学”主题,明确政治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时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了“构建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基础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