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A04
本版标题
  • 发挥劳动教育“增智”功能

  • 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的指向及实施路径

  • 明确实习生“劳动者身份”  保护学生实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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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实习生“劳动者身份”  保护学生实习权利

◇金劲彪  刘斌

202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年度立法计划中明确表示,启动环境法典、教育法典等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研究工作,教育法典的编纂工作由此提上议事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这为教育法典的编纂工作指明了方向。与民法典一样,编纂教育法典同样是彰显“人民至上”的立法精神,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原则,进一步保障公民教育权利的重大立法实践。围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而展开,尤其是保护学生实习权利更是题中应有之义。

教育法体系中明确学生实习权利保护内容刻不容缓。这是教育权在新时代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随着时代的变化和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从精英化迅速跨入大众化乃至普及化阶段,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日益深化,越发彰显实习权独立设置的重要价值。近年来,用人单位对学生的实习经历越来越重视;为满足社会需求,每年高校都会安排数百万大学生走上实习岗位,开展实践学习。如此海量的学生实习实践,特别是校外实习与在校理论学习存在着学习形式、劳动报酬、安全保障、意外风险等多方面区别,学生正当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