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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建设奋楫笃行

◇本报记者  张译心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新时代十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基本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开创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局面。新征程上,法治中国建设迈出更为坚实有力的前进步伐。

 

法治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总目标和总抓手,为不断破浪前行标度了正确的航向。回望过去十年,我国的法治体系建设蹄疾步稳,砥砺前行,取得了日新月异的成就。在法律规范体系方面,以《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典化的成文法体系更为完备,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

在法治实施体系方面,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两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为引领,逐步构建起一个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和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通过持续不断的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坚持司法责任制,坚持司法公开,稳步建立起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在法治监督体系方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颁布《监察法》,组建专门的国家监察机关,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局面基本形成。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雷磊告诉记者,在法治保障体系方面,各级党委加强了对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了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和法治人才培养改革,不断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全面推进“智慧法治”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在党内法规体系方面,不断完善以党章为根本,以党的组织法规制度、领导法规制度、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和监督保障法规制度为基干的党内法规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法治建设与时俱进,成果值得关注。在顶层设计层面,无论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还是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都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战略支撑。

在此基础上,2016年《网络安全法》、2018年《电子商务法》、2020年《民法典》、2021年《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2022年《反垄断法》等多项法律的出台、修正与实施,循序构建出了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基本规则框架,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然而,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情况愈发复杂,相应的规则设计也向着更深层次发展,诸如《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等,不断推动数字经济法制建设朝着精准化方向发展。在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兵看来,这种从无到有的法制建设更具挑战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因此,我国为数字经济所做的法治探索和建设更显弥足珍贵。

进入新时代,我国陆续出台多项重要立法,依法保障公民网上言论自由,保障公民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保障公民网络空间通信秘密、个人信息、名誉权、财产权等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强化互联网信息内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执法司法,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电信网络诈骗、虚假信息、网络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网络生态,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互联网新技术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体育、住房、交通、助残养老等领域的深度应用,促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文化”等领域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为人民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周辉认为,我国把依法治网作为基础性手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网络关系、防范网络风险、保障网络安全、构建网络秩序、规范网络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公平、健康、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加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通过信息化手段广泛倾听人民呼声,不断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得到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全面落实,“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常态化。《民法典》生效两年来,“民法典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增强了全民法治观念,开始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青少年法治教育得到加强,法治教育被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副校长”制度得到全面推广。

法治乡村建设取得成效,农村“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工程深入实施,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通过扫黑除恶常态化增强了社会安全感,坚持和发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了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政法机关从过去的“坐等群众寻法、罗列条文展法、会议室集中读法”转变为现在的“上门讲法、以案释法、包村援法”,越来越多的群众“不找领导找法律”。

群众的法治意识显著提升。以人脸识别第一案为例,展示了公民对于个人信息安全的敏感性和警惕性。百姓的守法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以醉驾入刑为例,2011年醉驾入刑后,公民“不能酒后驾车”的意识不断增强。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公安机关每排查百辆车的醉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减少70%以上。 

雷磊认为,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社会根基。陈兵则表示,法治建设与全民法治观念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法治建设不断提醒着公民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并通过自身的完善为其提供保护手段;而公民在法治日趋健全的条件下增强法律意识,思考如何更好地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继而自下而上地提出需求,不断完善法治,形成良性循环。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就,也是我国重要的制度优势。周辉认为,依法开展相关活动或采取某些行为已经成为我国公民的基本认知和根本遵循,知法、守法、用法水平不断提高,人们能够根据相关法规明晰自己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理性看待问题并采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纠纷的现象蔚然成风,人们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极大提升了全民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观念,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规范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进一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我国改革目前已进入深水区,迎战未来,如何在不断推进社会改革的同时坚持法治底线,既不因法律制度的落后而迟滞改革,又可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在某些地方和某些领域我们尚未掌握好平衡,还需继续坚持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而目前我国在涉外领域立法方面尚有不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尚未得到充分维护。目前的中国法学教育还不能很好地适应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需求,法学学科结构不尽合理,法学学科体系、课程体系不够完善,社会急需的新兴学科开设不足,法学学科同其他学科交叉融合还不够。

雷磊建议,应进一步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未来要进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法律法规,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进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中国方案。必须进一步推动法学教育改革,构筑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不断改革法学教育模式,推动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实现法学理论教育与法治实践的对接,培养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要夯实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制度。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关键少数”。未来要使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制职责,进一步有效地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核评价,实行法治问责和行政决策重大违法的一票否决制。

未来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是在新兴领域继续完善法治,在既有法治领域加强法治的切实落实。未来我国要进一步沿着大政方针,服务于社会需要和国家发展,进一步提高法治效率和质量。不仅需要整合国内法律法规,使得国内立法、司法、执法统一有序,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还需要加强域外协作和交流,共同构建全球法治共同体。坚持开放包容,走好未来法治中国建设长征路。

在陈兵看来,一方面,由于法律固有的滞后性,立法计划和法律研究不得不具有前瞻性,在各类新兴领域,尤其是数字经济方面,需要关注焦点问题、把握发展方向。例如,在自动驾驶等行业,不仅需要关注其法律责任承担所带来的人工智能主体资格问题,更要关注其背后的数据和算法治理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针对性的研究和立法。另一方面,在既有的法律制度下,更要切实保障法制的可行性、有效性、可操作性,才能实现“良法善治”。因此,需要更加细化和完善法律的相关配套措施,如《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等,都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反垄断法》在互联网平台领域的应用而制定。未来需进一步因地制宜完善相关规定、健全法治体系、提高法治能力,使既有法律与时俱进,在新时代彰显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