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炼中国法治道路的实践模式
◇唐勇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自觉地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从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我国的法治道路。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时代命题,从根本上保证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为世界法治文明发展提供了中国样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研究》(3卷本)(汪习根等著,人民出版社2021年11月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运用科学的法治理论进行深度阐释和研究,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进行了重点阐释,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法理基础、科学含义、价值取向、战略构想和实践方案。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三层核心要义。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第一层核心要义。该书在“党法关系篇”中探讨坚持党的领导之于法治道路的价值意蕴,提出党在倡导法治、引领法治、总揽法治、协调法治、统筹法治、保障法治等方面的必然和优势,进而对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的制度安排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第二层核心要义。作者在“制度保障篇”中分析了法治与社会主义的兼容性,进而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党制度、经济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方面总结法治实践经验,为最大限度释放社会主义制度的法治价值功能提供理论指引。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第三层核心要义。“法治理论篇”创新性地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理论对传统法治理论的创新与超越,具体表现为良法善治论、法律权威论、权利保障论、权力制约论、社会公平论、司法正义论、法治信仰论、法治思维论、法治改革论和法治话语论十大方面。三层核心要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区别于其他法治道路的关键所在。这部分内容为我们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颇具学术性的知识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