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生态治理成效显著
◇孙百亮
陕甘宁边区曾是党中央所在地,但生态环境脆弱,“十年九旱”“三年两头旱,一年不旱遭水患”。为了改善边区的生态环境,陕甘宁边区政府开展了大量生态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工作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生态治理经验和精神财富,对于新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积极开展生态治理
积极植树护林。1938年,边区政府将植树成绩作为春耕运动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考核。1939年,边区政府发出《关于发动植树运动及报告生产运动情况的通令》。为保证效果,1940年,边区政府出台《陕甘宁边区植树造林办法》和《陕甘宁边区森林保护条例》。为全面了解边区森林情况,1940年6月,边区成立森林考察团,进行实地考察后建议:出台森林保护制度、设立林务专管机关、进行科普教育。同年12月,边区成立林务局。为确保有法可依,1941年,边区政府颁发《陕甘宁边区森林保护条例》和《陕甘宁边区植树造林条例》。1949年,边区政府制定了《森林砍伐税征收办法》,严禁滥砍滥伐。同年,边区政府和西北军区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公路、电线及行道树木办法》和《关于保护森林办法》,强调不准砍伐损毁,违者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