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A05
本版标题
  • 推进涉外法治建设须坚持三项原则

  • 以城市习惯法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广告

  • 以城市习惯法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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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城市习惯法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陈寒非

习惯法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载体,凝聚着中华民族历史积淀形成的国家治理经验。在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有必要充分运用城市习惯法资源来推进城市治理,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治理理念。

城市习惯法

是城市治理中的重要规范

中国城市治理的复杂性,使其不可能仅仅依靠单一的国家法规范进行治理,而是需要同时适用城市习惯法等多元规范。城市社会同样存在各类基于血缘、地缘、业缘、学缘及趣缘等关系纽带连接形成的大小共同体。这些共同体基于人际关系网络同样会形成“熟人社会”,其内部会形成诸多具有约束力的规则,这些规则就是滕尼斯所说的“共同体关系的法”。因此,城市习惯法是指城市共同体内部形成的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其与特定的地域、社区、职业群体或文化背景密切相关,反映了城市主体在特定历史、地理和社会环境下形成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