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推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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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研究
村规民约: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推进器”
◇周琳
“治理有效”是推进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加强村规民约建设,是新时代乡村振兴实现“治理有效”目标的重要路径。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要加强村规民约建设,移风易俗,为农民减轻负担。”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9月21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很多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等具有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在实行自治和法治的同时,注重发挥好德治的作用,推动礼仪之邦、优秀传统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相辅相成。”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要推进新时代乡村治理,就必须“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实现村规民约行政村全覆盖”。可见,加强村规民约建设,是推进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关键一环。
村规民约是指在特定的村集体区域内,由特定的村民主体在长期生活和劳作过程中根据当代国家法治的基本精神、宗旨,结合传统乡村社会的村风民俗,共同讨论、协商、订立并为国家法律正式确认的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成文的地方性制度与规范设计。与正式制度不同的是,村规民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乡土性。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村规民约不具有强制性,而是通过创设符合地方实际的奖惩制度、行为规范,发挥其运作空间和存在价值的优势。村规民约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推进器”。它有助于增强村民的主体意识与法治意识,营造以规立德、滋养文明乡风的乡村社会治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