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推进器”
创新工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
共青团: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
论残联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
妇联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困境及对策
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研究
论残联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
◇章楠楠
中国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作为群团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残联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早在2014年5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时就指出:“各级残联要发扬优良传统,切实履行职责,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团结带领残疾人继续开创工作新局面。”2020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要“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可见,要推进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就必须充分发挥残联的积极作用,努力畅通残联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
残联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就是要让党委、政府、经济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等多元行动主体共同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之中。作为群团组织的一员,残联是社会与残疾人沟通的桥梁,承担着“代表”“服务”“管理”残疾人的职能,可以直接了解、反映残疾人的需求与问题,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基本权益。可以说,残联是残疾人的代言人,基层社会中残疾人权益的维护、残疾人相关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残联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