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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都城城郊农业研究反思

◇黄嘉福

城郊发展模式与城市尤其是都城)发展道路是研究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关键问题,而城郊农业是深入研究城郊发展模式与城市发展道路的重要窗口。一些学者认为,唐代长安城郊的主要功能是政治、军事、礼仪功能,北宋开封城郊的主要功能是经济功能,反映了中国古代都城的功能形态由政治、军事型向经济型转变。这里的“经济”包括农业、牧业、副业等。笔者认为,持此及其类似观点的学者对唐宋都城城郊功能形态及发展模式的认识与历史事实有所未合。在此前提下,关于唐都长安与宋都开封城郊农业状况的比较,仍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第一,唐宋都城城郊农业无根本差异。宋都开封城郊农业稳定发展。北宋前期,牧马草地、荒地、耕地、园林、乡村聚落是开封城郊最主要的土地利用方式。大致在神宗熙宁(1068—1077)以后,缘于马政改革,官方牧马草地逐渐缩减,转化为私人耕地和私人畜牧草地。这说明官方牧马草地权属发生了显著变化,其土地利用方式也有一定的变化。与此同时,城郊大量荒地逐渐被官私群体耕垦,转化为官方或私人耕地。其中,官方耕地或由中央、地方政府组织人力物力自主经营,盈亏自负;或提供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租佃耕种,收取租税。无论是政府自主经营,还是农民租佃耕种,都不会引起开封城郊耕地总面积与土地利用方式的较大变化。到了北宋后期,耕地已是开封城郊最主要的生产性用地。总体上看,北宋时期,开封城郊耕地趋于增多,且在生产性用地中逐渐占据主要地位。除了战争动乱的北宋末期以外,开封城郊农业发展始终具有较好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