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民事法治现代化新道路
◇彭诚信
以《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为标志,中国走出了一条先是直面中国实践问题制定单行法,再在吸收两大法系优秀私法制度并契合中国本土需求的基础上,编纂统一《民法典》的中国式民事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且适时回应了数字时代的新现象、新问题。
特有的立法模式,创新的编纂体例
中国并没有从一开始就制定民法典,而是根据社会与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先制定具体的单行法,即原《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待制定民法典的条件成熟后,才编纂统一《民法典》。实践表明,这是契合中国社会发展与立法规律的民法现代化模式。
其一,《民法典》结束了九部单行法及大量司法解释并存的散乱与碎片化局面。通过增加新制度、删除重复规定、剔除矛盾与冲突等立法活动,形成了体系完整、逻辑顺畅且内容相对饱满的统一法典。对于指导人们行为、裁判者适用法律,《民法典》更简洁且富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