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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乡村法治现代化新道路

◇陈柏峰

2020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提出走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新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乡村之路,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乡村法治现代化,要求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结合当下中国国情,走中国特色的乡村法治现代化新道路,重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加强乡村司法能力和

执法能力建设

乡村法治现代化要求有完善健全的涉农法律法规。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村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社会矛盾化解、农民权益维护等方面拥有科学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符合中国国情和乡村现实的需要,能够回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要,从而发挥法律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然而,法律作用的充分发挥,更关键的是涉农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这需要建设强大的乡村司法能力和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