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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慈善组织积极参与疫灾防治

◇庄华峰  付秀兵

中国古代的慈善组织起源较早,经过魏晋南北朝和唐宋时期的发展,明清尤其是晚清时期,慈善组织发展较快。晚清时期,当疫灾发生时,这些慈善组织常常会积极行动起来,为抗击疫灾、保障百姓生命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积极开展疫情防治

晚清时期,疫灾发生后,慈善组织从多方面为疫情防治作出了贡献。

首先,施医送药。瘟疫的发生往往都是突然而猛烈的,这时地方上的医疗资源常常会供不应求,难以满足医疗救治的需要,慈善组织便开展施医送药的善举,为百姓提供医疗救助。如《申报》报道,光绪十一年(1885),芜湖发生疫灾,“积善堂修合时疫末药,散给各处”,给染疫百姓提供药品。有的是由地方官员出面组织一些临时性的慈善组织,为当地人民开展医疗救助。光绪五年,天津“马松圃太守现特禀奉李爵相,在府衙之西设立施医局一所,六月初一日开诊,九月初十日停止,每日巳初到局,未正散局,无论远近,男女老幼,均准就诊”。除了许多施医送药的综合性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疫病救疗外,同治以后,还出现了许多专门救疗疾疫的医药局,如民国《真如志》记载,成立于宣统三年(1911)的宝山真如施医局,每逢疫灾多发的夏季,“延请内外科医生于一四七期施诊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