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南亚香料看明代海洋政策的变动
◇涂丹
虽然明代统治者多次颁布禁海令,但东南亚香料的输入与前代相比有增无减,尤其自成弘年间起,民间海洋贸易迅速发展,胡椒、苏木、檀香等东南亚香料的进口逐渐达到高潮。这不仅体现了沿海商民对海禁政策的挑战,亦是中央和地方博弈的结果。无论是明初海禁政策的推行、朝贡贸易与郑和下西洋活动的开展,还是嘉靖年间的开海与禁海之争,抑或隆庆初年的月港开放,东南亚香料皆是这一系列政策制定与变动的关键因素。“储椒木”“禁番香”的论争,与明代海洋政策的调整相始终。
明代海洋政策并非一开始就呈现出内收和保守的态势。例如,吴元年(1367),朱元璋下令在太仓置市舶提举司。洪武初,他在《命中书西河等处中粮》中明确提到,南海贸易带来的利润“可比十州之矿税”,将从东南亚进口的胡椒“轻定价钱,出榜令好利者往西河及梅川两处中粮”,以免腹里百姓转运之艰辛。这两项举措说明,朱元璋不仅深知海外贸易对经济发展和军事建设的助力作用,而且敏锐地看到了以胡椒为代表的东南亚香料在海外贸易中举足轻重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