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荐举与文人士大夫的任侠心态
◇汪子玮
中国古代侠与官的关系渊源很早,战国时“延陵、孟尝、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亲属”,“竞为游侠”。西汉及魏晋南北朝,游侠与权贵关系也很普遍。唐代通过荐举制的官员选拔,使得任侠与为官联系得更加紧密,文人的任侠心态表现出新的时代特征。
唐代虽然实行科举取士,但荐举制沿用不废,与西汉荐举制渊源相承,且有创新。而科举中的常科和制举作为取士的主要制度,都离不开荐举。唐代荐举制度在为朝廷选拔大量有能力官员的同时,也为士风注入了任侠精神,形成了士人独特的任侠心态。所以有人指出“唐人之学博而杂,豪侠有气之士,多出于其间,磊落奇伟,犹有西汉之遗风”(邓绎《藻文堂谭艺·三代篇》)。
相较而言,在天子诏试的制举中,文人士大夫的投刺干谒比常科选举中的荐举内容丰富得多。唐代制举时不定期,以待“非常之才”。文人士大夫既可自举,也可通过中央或地方官员以“他荐”方式举荐,朝廷也为此颁诏制令“公荐”,甚至将其设置为制举科目。在唐代荐举制下,文人士大夫往往把仕进中的举荐以及君臣关系中的忠义和社会责任发展为任侠行为。侠者“酬知己”观念与文人士大夫的“明主情结”相呼应,表现着新的时代性特征。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任侠这种特立独行的方式可以彰显精神价值、凸显特异人格、提升知名度,能够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二是侠者冀知报恩的“明主情结”更能展现文人士大夫作为被举荐者的赤胆忠心和知恩图报,这是唐代选举中形成的“座主”与“门生”恩报关系的极端表现;三是将这种关系上升到国家民族层面,就是报“君恩”“国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