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提高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刘鹏
实现乡村振兴,涉及新时期乡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个方面,是一项全面推进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的系统工程。如今,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解决了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五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是农业农村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进程中,要实现乡村振兴,不能只想着经济发展,更应该关注民生改善。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加快提高乡村公共服务水平。从以往的乡村改革发展实践来看,要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在大力发展产业的基础上,充分重视养老、教育、医疗和文体等方面发展,切实加强乡村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变落后的村容村貌,促进乡村公共服务事业长足发展。
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化解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必须补齐农村社会发展短板。进入新时代,提高乡村公共服务水平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加快提高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促进乡村公共服务普惠和公平,保障农民生产生活权益,实现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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