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卫生法制中的﹃同一健康﹄
◇李宇澜 方卉
深化全球跨学科协作与交流,以促进人、动物、环境健康,是“同一健康”(One Health)实践之要义。“同一健康”已经融入国际卫生法制,成为其具体规范的一部分,这体现在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及拟定的“大流行协定”中。
“同一健康”在拟定的“大流行协定”中的明确表达。2021年12月,世界卫生大会特别会议同意启动一项全球进程,以制定关于大流行病预防、防范和应对的全新国际文书。该文书的具体形式尚待谈判确定,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将草案名称暂定为WHO convention, agreement or other international instrument on pandemic prevention, preparedness and response (“WHO CA+”,本文简译为“大流行协定”)。